關于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7-12-01浏覽次數:832

    為做好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和2017年應結題項目結題等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項目申請接收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2018年度項目申請集中接收工作自2018年3月1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3月17日、18日照常辦公,其他法定節假日不辦公)。

      

    2.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請範圍的部分項目類型,項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對于随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等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4.2018年對重點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開展無紙化申請試點。申請時依托單位隻需在線确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後,在提交《資助項目計劃書》時再補交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A4紙),其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緻。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1.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于2018年1月15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賬号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各類型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2.申請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及《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别編制項目資金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申請人彙總編制。

      

    3.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并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内容一緻。申請人應及時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和其他特别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

       

    (四)依托單位事項

    依托單位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組織申請工作,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對申請人申報預算的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内将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依托單位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項目申請集中接收工作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并統一報送經依托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重點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除外)。鑒于全部項目均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并提交申請書,信息系統需要一定時間處理,請依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确定本單位項目申請書收取的截止時間。

      

    2.依托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時,需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确認。

      

    3.依托單位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依托單位可将紙質申請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以下簡稱材料接收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以免延誤申請,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請材料”。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學基金委于2018年5月5日前公布申請項目初審結果,并受理複審申請。

    

    二、項目結題

    

    (一)項目負責人事項

    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根據項目的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并保證填報内容真實、數據準确,注意知識産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範圍的内容。

    

    1.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撰寫結題/成果報告并将附件材料電子化後一并在線提交;項目負責人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結題/成果報告,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内容與電子版一緻。

      

    2.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财務等菠菜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産,如實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确保決算數據真實、準确,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别編制項目資金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項目負責人彙總編制。

      

    3.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請不要将待發表或未标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号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複制論文内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内容。

      

    4.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後,将在科學基金共享服務網(npd.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二)依托單位事項

    依托單位應按照《條例》等要求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18年2月26日-3月1日(16時以前)期間将結題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未按時報送結題材料的應結題項目,按逾期待結題處理,計入相應的限項申請範圍,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将按《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進行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1.依托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并逐項确認,在規定的結題材料報送時間内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後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一式一份),以及單位公函、結題項目清單和《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彙總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2.依托單位可将紙質結題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材料接收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結題材料報送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以免延誤結題,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結題材料”。

    

    三、項目進展報告、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及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一)項目進展報告

    項目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進展報告》(以下簡稱進展報告);依托單位按《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等要求,通過信息系統對進展報告進行審核,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逐項确認,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進展報告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

    依托單位按照《關于組織編報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的通知》的具體要求,在線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以下簡稱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于2018年1月15日-3月20日(16時以前)期間提交電子材料。依托單位完成電子版撰寫後,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的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一式一份,應保證紙質材料與電子版内容一緻)并加蓋依托單位公章,直接送達或寄送至自然科學基金委材料接收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報送截止時間2018年3月20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對未按規定提交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的,按《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依托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年度管理報告》(以下簡稱年度管理報告),于2018年4月1日-15日(16時以前)期間提交電子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年度管理報告的,按《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四、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組負責統一接收依托單位送達或郵寄的申請材料、結題材料和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材料,各局(室)及科學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托單位報送的材料。

    

    (二) 材料接收組辦公地點設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行政樓101房間,2018年3月16日-20日期間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廳集中辦公。

    

    五、其他

    

    (一)為保證依托單位信息的準确性和一緻性,項目申請集中接收期如果有依托單位發生單位名稱變化的,應于3月1日前完成變更手續。

    

    (二)《指南》于2017年12月底發行,并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

   

    (三)自然科學基金委随時公布新的項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動态,請申請人和依托單位關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四)申請書、結題/成果報告等紙質材料建議雙面打印并裝訂。

    

    六、電話、網址和通訊地址

    

    (三)網址

    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網址https://isisn.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組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雙清路83号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

    郵政編碼:100085  

    聯系電話:010-6232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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