菠菜担保论坛大全教學事故認定和處理辦法

發布者:房振偉發布時間:2023-05-09浏覽次數:10

為穩定教學秩序,規範教學行為,加強教學管理,嚴肅教學紀律,減少并杜絕教學工作中各種事故的發生,并在萬一發生教學事故時得到嚴肅、妥善的處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教學事故的認定

1由于任課教師、教學輔助人員、教學管理人員(菠菜)以及為教學服務的各菠菜工作人員的直接或間接責任,導緻影響正常教學秩序、教學進程和教學質量等消極後果,都屬于教學事故。

2.根據教學、管理與服務等不同環節,教學事故分為教學(A)、考試與成績管理(B)、教學管理與保障(C)三類。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影響程度,教學事故分為Ⅰ、Ⅱ、Ⅲ三個等級,Ⅰ級為重大教學事故,Ⅱ級為較大教學事故,Ⅲ級為一般教學事故。

3.教學事故的類型和級别的認定詳見附表一。

二、教學事故的處理

1.教學事故發生後,事故責任人或發現人、知情人應及時将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後果和影響等通報至相關學院(部)和教務處。經學院(部)和教務處查實後,由學院(部)負責人填寫“教學事故認定表”(附表二),并依據本辦法對事故提出初步認定,并報教務處核定。

2對于Ⅰ級教學事故,報院長辦公會核定,并視情節及影響,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直至辭退(專職教師),或扣發酬金1000-2000元(兼職教師)

對于Ⅱ級教學事故及兩次以上(含兩次)的Ⅲ級教學事故,由教務處核定,并視情節及影響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專職教師),或扣發酬金500-1000元(兼職教師)

對于Ⅲ級教學事故,由教務處核定并由事故責任人所在學院(部)或菠菜負責人在本單位内進行通報批評,或扣發酬金300元(兼職教師)

3.教學事故核定後,教務處将具體處理意見通過學院(部)通知事故責任人,并報組織與人事部,作為年終考核、工資調整、職稱評定以及聘任等的有效依據。

4若事故責任人對事故的認定與處理有不同意見,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負責認定及處理的有關菠菜直至學校申請複議,逾期視為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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